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和《云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实施细则》精神,按照《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于2023年11月15日邀请专家组对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进行了评审。经评审,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达到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各项条件,拟申请新增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。
特此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-2023年11月23日。在此期间如对申请情况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。
联系人:沈老师 联系电话:0871-6833238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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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15日